申請本館各項納骨設施請依下列流程辦理申請:
- 一、申請本園區納骨設施,不接受預購堂(牌)位。
- 二、請至本館服務中心填寫申請書檢附申請資料(檢附之資料請參閱冬山鄉梅園生命紀念館納骨堂設施申請注意事項及申請證件須知)。
- 三、符合者自行挑選堂位、牌位位置(由管理人員陪同)。
- 四、管理人員發給使用規費繳款單。
- 五、 一個月內於上班時間洽本所財政課、冬山鄉農會臨櫃繳款或匯款繳納,戶名:冬山鄉公所,帳號:0301-12-0000013,冬山鄉農會本會。一個月內未繳款取消申請案件。
- 六、憑繳款收據申請使用許可證及領取契約書。
- 七、晉堂使用時請告知管理人員開鎖並註記晉堂日期,晉堂安置請遵守館內規定。
- 八、因故取消納骨設施申請,原申請人請於繳費日起15日內填具退位申請書及退位書面理由洽本館服務中心辦理退費(附匯款帳號,經核准後7日內退費) ,逾期視已進堂使用不退費。
葬於本鄉傳統公墓申請本鄉第一納骨堂位申請步驟:
- 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亡故者除戶謄本(記載死亡記事) 亡故者未報戶籍或無戶籍資料者檢附切結書、申請人身分證、設籍現戶謄本 (影印一份備用)。
- 申請洗骨證明:先找公墓管理員前往先人、祖先埋葬地點並請開立洗骨報告單後,再到冬山鄉公所申請開立洗骨證明,(該墓如全部洗骨遷出繳交2萬元保證金,俟墓地整平處理完成後, 申請退還保證金)。
- 取得親屬同意遷葬切結書(三等親內)或宗族同意遷葬會議紀錄(五等親內)。
- 親屬系統表(公所可提供表格填寫)。
- 檢附上開證件再至本館(冬山梅園生命紀念館)申請購買塔位。
- 如購買骨灰櫃,申請骨灰進堂安奉時,要附火化證明書。